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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辦法列表
標題 100學年度新北市立高中職辦理獎助學金實施計畫(入學獎學金、高中助學金)
發佈日期 2011/8/19
發布單位 註冊組
點閱次數 801
詳細內容

高中助學金
凡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之學生,得申請每學期5,000元之助學金,倘就讀住宿學校並住宿者,每學期住宿費減免。

  1. 低收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2. 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直系血親尊親屬之失業給付證明。
  3.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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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獎學金
凡參加北北基聯合申請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本市立高中職之應屆國中畢業生,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原始成績達下列標準者,得核發獎學金詳如下列:
(1)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99以上,得核發15萬元獎學金。
(2)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98以上,得核發10萬元獎學金。
(3)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97以上,得核發8萬元獎學金。
(4)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95以上,得核發6萬元獎學金。
(5)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1 以上,得核發4萬元獎學金。
(6)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88以上,得核發2萬元獎學金。

凡參加北北基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基北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本市市立高中職之國中畢業生,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或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下列標準者,得核發獎學金詳如下列。
(1)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或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99以上,得核發15萬元獎學金。
(2)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或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98以上,得核發8萬元獎學金。
(3)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或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97以上,得核發6萬元獎學金。
(4)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或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94以上,得核發4萬元獎學金。
(5)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或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值90以上,得核發2萬元獎學金。

  凡經由北北基聯合申請入學北北基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基北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本市市立高中職之國中畢業生,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或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成績為當年度該校前3名者,依序核發5萬元、2萬元、1萬元。若有同分時,依寫作測驗、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測驗科目之順序比序。

 

 若錄取市立高中之國中畢業生同時達前述第3、4、5、6項中兩項以上之核發標準者,僅得擇一領取,並不得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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