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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訊息公告列表
標題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職業能力評估事宜
發佈日期 2022/3/24
發布單位 特教組
點閱次數 310
詳細內容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辦理。

二、職業能力評估相關資訊如下:

(一)評估日期:訂於111年4月16日(星期六)辦理,各評估 試場報到時間依學生「能力評估通知單」所載時間為 準;本市前揭通知單業於111年3月23日(星期三)寄 發,請學校務必留意是否寄達,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 市立新北特殊教育學校註冊組-林家弘組長,聯絡電話: (02)26006768分機2004。

(二)依本簡章規定,未參加能力評估者不予分發、安置,倘 貴校學生報名本市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能力評 估,請貴校視學生需求安排教師陪同並協助聯繫,以確認學生順利參加能力評估。本局同意當日陪同教師以公 假方式登記,並於能力評估後1年內擇日補休惟課務自 理。

(三)本市能力評估試場(除新北高工外)均備有接駁車服務, 各試場接駁方式請詳閱「能力評估交通資訊一覽表」。

(四)請貴校協助調查教師、家長及學生搭乘接駁車需求及陪 同教師聯絡方式,並於111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 完成google表單填寫(https://docs.google.com/forms /d/e /1FAIpQLSd7u4ws_ctlcJfHM_nkAEkJccz2D8nhorJK6iSDqP iUS-KzYg/viewform?usp=sf_link)。

三、檢附「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職業能力評估 須知-新北特校」、「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 置職業能力評估須知-新北高工」、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 生適性輔導安置職業能力評估須知-樹林高中」、111學年 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職業能力評估須知-安康高 中」及「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 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能力評估交通資訊一覽表」各1 份。

相關連結 (點選連結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搭乘接駁車需求及google表單
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交通資訊一覽表(pdf檔)
新北特校(pdf檔)
安康高中(pdf檔)
新北高工(pdf檔)
樹林高中(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