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用對象-以經濟弱勢學生優先
二.請詳閱辦法說明,並攜帶相關證件至設備組辦理借用手續
三.教育局設備及網路借用,需經局端審核通過後,再通知學生領取(經濟弱勢學生-提供免費網路方案;非經濟弱勢學生-提供網路優惠方案)。